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2/18   发布者:三众科技 浏览:65991 复制

二、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三)打造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围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县级供销合作社和基层社通过行政推动和市场化运作,有效整合物资供应与技术服务资源,组建县级惠农服务公司和乡镇惠农服务分公司(中心),采取大田托管、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按照供销合作社新型庄稼医院标准,在县级惠农服务公司和乡镇惠农服务分公司(中心)建设规范的庄稼医院,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培育新型农民的积极作用,依托市、县供销合作社建设区域性农民职业技能和科普推广实训基地。

  (四)打造城乡流通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提升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流通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科学合理布局,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农产品集散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以及城乡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流通实体的规划建设,搭建农产品流通平台。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省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优先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列入省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省级鲜活农产品流通重点企业予以扶持。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各级政府现有投资或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稳定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烟花爆竹经营管理。

  (五)打造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强与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全方位合作,推进“江西网上供销合作社”建设。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组建农村电子商务协会。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推行“互联网+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计划,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施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计划,建设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村级网购服务点。支持供销合作社发起设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

  (六)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以党建带社建、村(居)社共建的形式,依托供销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探索推进城乡消费合作,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

  (七)打造合作金融服务平台。本着“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控制风险、稳妥推进”的原则,创新开展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供销合作社合作金融服务平台与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开展股权合作与业务交流。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系统内外资源,依照法定程序发起设立江西供销合作银行。

 




政策法规
  •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做好“三农”工作2020-01-02
  • 《国家粮食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14〕128号)2018-06-05
  •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2019-02-21
  •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19-02-20
  •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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