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日期:2016/2/8   发布者:三众科技 浏览:69941 复制

18. 构建农合联体系内部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引导有条件的农合联成员合作社按照会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为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服务。省、市、县三级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承担农民资金互助会的资金余缺调剂、运行安全监管、资金保值增值、风险防范救助等职责,并加入农合联。

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实行“账款分离”的运行方式。建立农合联与农信机构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负责业务决策、账目管理,农信.机构等金融机构为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提供开户结算、资金托管、借款复核、渠道支持、信贷融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财务顾问等服务。各级农信机构加入同级农合联。

建立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的监管职责,落实县级政府为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职责。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负责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民政部门负责对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以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登记之前征求农合联、金融办等部门意见。建立会貝民主监督、互助会自控管理、农合联内部监管、金融办业务监管的监管体系。建立互助资金保险制度、风险补偿资金和损失补偿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有条件的农合联成员合作社可组建农民保险互助会,为成员提供农业、财产、人寿等保险互助服务,并协助做好政策性农业和农房保险的具体工作。全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会员加入农合联。允许有条件的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和会员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农信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组织。




政策法规
  •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做好“三农”工作2020-01-02
  • 《国家粮食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14〕128号)2018-06-05
  •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2019-02-21
  •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19-02-20
  •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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