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探索“四化同步”发展机制,搭建城乡发展一体化平台
8、实施“产业兴镇”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乡镇工业园区,增强城镇的支撑和聚集能力,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和容纳能力。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里选择10个乡镇开展“四化同步”试点。完善产业兴镇考评体系,省里每年评选表彰“百强乡镇”。
9、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培育一批百亿元的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做好品牌的整合和推广,加大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力度。
10、稳步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各职能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和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
11、深化新农村建设试验示范。大力推进八个层面的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分阶段性目标进行考核验收。继续评选表彰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和示范村。深入推进10个省级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试验联系点工作。实施“三农”发展新模式推广工程。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镇,学习龙头企业带动镇域“四化同步”发展的“福娃模式”、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建设农村新社区的“尹集模式”或多产业发展镇域经济的“大冶经验”;选择一个村,学习以企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彭墩模式”、以土地流转推进股份合作的“龙岗模式”或以合作社全程机械化服务推进规模经营的“华丰模式”。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
12、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电话银行乡村全覆盖。加强对县域存贷比的激励优惠和评估考核,县域存贷比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规范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农业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逐步扩大贫困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根据国家安排,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运作和管理,注重引入商业保险,鼓励开办适合各地特点的农业保险试点。